橡膠板的厚度,用厚度計在距橡膠板邊緣50mm以內測量(讀數精確至0.1mm);寬度和長度,用盒尺測量(讀數精確至1mm),寬度測量由端部起取3處,各處距離不小于1m,測量結果取算術平均值。
1.2 襯里橡膠板的表面質量,用目測和量具檢驗橡膠板。
1.3 襯里橡膠板的硬度,分別按 GB/T 531、GB/T 2411 規定的方法檢驗
1.4 襯里橡膠板的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扯斷永久變形試驗。按 GB/T 528 的規定執行;硬質橡膠板按 GB/T 1701 的規定執行。
1.5 硬質橡膠板的橫向折斷強度試驗,按 GB/T 1696的規定執行。
1.6 硬質橡膠板的抗沖擊強度試驗,按 GB/T 1697 的規定執行。 1.7 硬質橡膠板的馬丁耐熱試驗,按 GB/T 1699 的規定執行。
1.8 襯里橡膠板的耐液體試驗,按 GB/T 1690 的規定執行。
1.9 襯里橡膠板的電火花針孔檢驗,按 HG/T 2451 的規定執行。
2 橡膠板檢驗規則
2.1 橡膠出廠檢驗 應對襯里橡膠板的規格尺寸,表面質量進行全書檢驗;并應以不大于10t 的相同類型的襯里橡膠板為一批,半月產量不足 10t 的以半月產量為一批,對本標準表 2 及 5.2 條規定的性能項目進行逐項檢驗。
2.2 型式檢驗 按 GB/T 1.3 中 6.6.1 條的有關規定,根據不同類型的襯里橡膠板對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進行型式檢驗,在正常情況下,耐液體試驗每季度檢驗一次,其他項目每半年檢驗一次。
2.3 判定規則 規格尺寸或表面質量如有不符合本標準規定者,則判為不合格品。其他性能,每批隨機抽取足夠橡膠板試樣進行試驗,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要求,則應另取雙倍橡膠板試樣進行該項復試,如仍不符合要求,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3 橡膠板標志、包裝、運輸與儲存
3.1 襯里橡膠板用塑料薄膜或墊布作隔離層卷于芯軸上,懸置于包裝箱中。
3.2 每個包裝箱內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并注明產品標記、規格、數量、商標、制造廠名、生產日期、檢驗員代號等,包裝箱應標有“不許倒放”的標志。
3.3 襯里橡膠板在運輸與儲存時,應保持清潔、避免陽光直射,并應禁止與汽油、煤油等有機溶劑及酸、堿等有害物質接觸。
3.4 自然硫化襯里橡膠板在運輸與儲存中溫度應保持在10°C 以下,其他襯里橡膠板溫度應保持在 -20---30°C,放置時不應受壓并距熱源2m以外。
3.5 在遵守本橡膠板標志 3.3 3.4 條規定的條件下,自生產日期起預硫化襯里橡膠板的有效保存期限為24個月,其他襯里橡膠板為6個月。絕緣橡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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